最低标准提至200元!青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青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升:基础养老金增至每月200元
近日,青岛市人社局宣布一项重要决策,根据省工作部署并得到市委、市的批准,该市人社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青岛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提高至每月200元。这一调整将直接惠及该市104万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及时发放到位。
这一喜讯的背后,是青岛近年来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的不断努力。青岛已建立和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升。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令人振奋的是,这两部分待遇近年来均呈现出显著增长的趋势。
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不断提高是一大亮点。自2010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青岛已先后6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比国家标准高出107元。更令人鼓舞的是,2019年青岛还特别为65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居民制定了倾斜政策,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将分别高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5元、1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水平也在不断提升。青岛通过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等多种手段,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这些措施不仅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还着力提高了个人账户基金收益水平,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从而提升了参保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未来,青岛将继续贯彻落实居民养老保险的“两项机制”,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将逐步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需要,让参保居民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为青岛的老年人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也展现了青岛市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不懈努力与深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