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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生育保险政策
个人社保 2025-09-05 06:18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覆盖范围扩大
1.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可自愿选择在缴纳职工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生育保险费,个人无需缴费
二、生育津贴标准
1. 计发条件: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需连续参保满12个月
2. 计算公式:
3. 示例:月均基数6000元,顺产98天可领取约19298元
三、医疗费用报销
1. 职工医保:
2. 居民医保:
四、配套福利政策
1. 产假天数:
2. 配偶福利:
3. 地方补贴:
五、注意事项
1. 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
2. 需在生育后12个月内申请待遇
3. 具体执行细则建议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完整政策文件可查阅[四川省人民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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