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和相关信息如下:
一、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1949年7月成立,前身为天津市劳动局,2018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现名。
现任领导:沈超。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主办公区),部分下属单位分布在河东区、北辰区等。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8:00(部分窗口夏季调整为14:00-17:30)。
联系电话:(总机)。
二、主要职责
1.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监管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机构,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
2. 就业促进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牵头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
3. 社会保障
管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监督社保基金运行。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维护劳动者社保权益。
4. 劳动关系协调
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查处拖欠工资、违法加班等案件。
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5. 事业单位管理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负责人员招聘、工资福利及职称评审。
三、下属机构
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扶持及职业培训。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社保业务并公示补贴信息。
四、服务渠道
官网:[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供政策查询、办事指南等。
专项行动:如2024年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重点整治违法用工和招聘乱象。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服务热线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