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交社保版_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个人社保 2025-09-12 01:3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这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共同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者个人承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部分费用,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2. 违约责任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工作每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 用人单位需补缴欠费并承担滞纳金,劳动监察部门可处以罚款;
  • 因社保缺失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如医疗费无法报销),用人单位需赔偿。
  • 3. 特殊情形处理

  • 非全日制用工按当地政策执行;
  • 劳务合同若实际构成劳动关系(受单位管理/定期发工资)仍需缴社保;
  • 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参保不适用于全日制劳动关系。
  • 4. 维权途径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张权利:

    ① 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要求;

    ②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③ 申请劳动仲裁;

    ④ 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强制征缴。

    建议保存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以便维权时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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