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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和社保追讨时效
个人社保 2025-09-14 02:2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公积金追缴时效:
1. 原则上不受时效限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未缴或少缴的公积金可无限期追溯补缴。深圳等地明确回复公积金追缴没有时限。
2. 部分地区可能默认执行2年投诉时效(从权益受损或最后一次违规之日起计算),但法律层面仍支持长期追缴。
3. 建议尽早行动,因时间过长可能导致证据收集困难。
社保追缴时效:
1. 行政追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社保违法行为的查处时效为2年(从违法行为发生或终止之日起算),但社保费本身追缴无明确时效限制。
2. 仲裁时效:若通过劳动仲裁追讨社保待遇损失,需在知道权益受损后1年内提出。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欠缴不受此时效限制。
3. 实践中,即使超过2年,社保部门仍可能责令补缴,法院也有支持案例。
注意事项:
- 不同地区执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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