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债权如何审理 社保局申报债权

个人社保 2025-09-15 02:0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债权性质区分

  • 社保债权需区分为企业欠费本金(含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欠费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六部分
  • 其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属于职工债权,与工资同顺位清偿;其余部分列为社保债权与税款同顺位
  • 2. 申报主体与材料

  • 社保局作为公法主体申报时,通常仅提供系统数据,需管理人主动区分债权构成
  • 申报材料必须书面提交并加盖公章,电话沟通不能替代正式文件
  • 3. 争议处理重点

  • 滞纳金是否属于破产债权存在较大争议,实务中多按普通债权处理
  • 企业欠缴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额由企业承担部分)需单独列为社保债权
  • 4. 清偿顺序

    ```text

    第一顺位:职工个人账户欠费(养老/医疗)

    第二顺位:企业其他社保欠费及税款

    第三顺位:普通债权(含滞纳金争议部分)

    ```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确立的层级

    建议债权人及时对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清单提出书面异议,避免因交接疏漏导致权益受损。对于已倒闭企业,职工需优先办理社保关系转移,避免缴费年限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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