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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公积金 2025-09-08 01:52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2. 医疗费用支付
3. 法律责任与维权途径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的,女职工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对裁决不服的还可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与产假时长(如98天基础产假、难产或多胞胎增加的产假)及孕期劳动保护措施(如禁忌岗位、产检时间计入工时等)共同构成女职工权益保障体系。
若需进一步了解其他条款(如经期、哺乳期保护等),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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