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税款所属期

养老保险 2025-09-17 04:59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税款所属期定义:指纳税义务发生或应税行为对应的具体时间段,与收入/费用实际产生的时期直接相关。对于养老保险费而言,所属期通常指应缴费用的自然年度。

2. 福建省具体规定(可作为参考案例):

  • 银行协议扣款缴费的扣费期为费款所属期当年的6月1日至11月30日
  • 自主申报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
  • 年度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 3. 注意事项

  • 工资薪金个税的所属期按实际发放月份确定(如7月发6月工资则所属期为7月),但养老保险费通常按自然年度计算
  • 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实施细则,建议通过[福建税务APP]等官方渠道查询
  •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养老保险费的"税款所属期"与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所属期计算方式不同,前者一般按自然年度划分,后者则与实际发放时间挂钩。

    上一篇:威海养老保险补缴基数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csshebao.com 长沙社保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长沙社保查询,个人社保缴费,长沙社保网,社保卡,社保个人缴费,社保缴费基数,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