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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职工养老保险比例
养老保险 2025-09-17 06:28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根据1997年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职工养老保险比例规定如下:
1. 企业缴费比例
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含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具体比例由省级确定。特殊情况下需超过20%的,需报劳动部审批。
2. 个人缴费比例
3. 个人账户构成
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初始4%)全额计入,剩余7%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该文件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分层设计,例如1997年7月前退休人员按原制度执行(即“老人老办法”)。福建省等地也据此制定了实施细则,强调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