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缴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从2011年起补缴未缴费年度,补缴时需选择缴费档次并补缴利息
年满60周岁但缴费不足15年者,部分地区允许在2025年3月1日前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但此后需延至65周岁才能趸缴
2011年7月前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且延长5年后仍不足的,可一次性补缴
2. 补缴流程
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操作:
登录后点击“业务办理→我要缴费→补缴申报”
选择年度和档次完成申报,需当日缴费否则次日作废
补缴后养老金待遇从缴费次月起发放,但补缴部分不享受补贴
3. 注意事项
补缴标准按当年缴费档次,建议选择最高档(2025年为6000元/年)以提高未来养老金水平
已按低档缴费的年份不可变更,仅未缴费年度可重新选择档次
需注意地区政策差异和时间限制,例如西安2025年3月起调整了趸缴规则
如需具体操作指导,可参考上述流程或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