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养老保险退费 烟台养老保险退费政策

养老保险 2025-09-23 09:43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费

1. 冒领待遇处理:对死亡或服刑后仍发放的养老金,家属需在公告送达30日内退回多领待遇,需汇至指定账户并备注退款人姓名

2. 参保人退保情形:

  • 缴费期内死亡:个人缴费本息退还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待遇领取期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另享1000元丧葬补助金
  • 3. 缴费档次选择:提供100元至13000元共9档,对应补贴35-800元,重度残疾人可享代缴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费

    1. 重复缴费处理:

  • 省内重复:保留一个账户,清退其他账户个人部分
  • 跨省重复:按人社部规定清退个人账户
  • 2. 特殊情形退费: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不退费
  • 服刑期间缴费:转入地可直接清退个人账户
  • 3. 退费申请时限:

  • 应减员情形需30日内申请
  • 6个月内可全额退,超期仅退个人账户部分
  • 三、办理渠道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系龙口市社保中心退休人员服务科(工商联综合体45号窗口)

    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通过参保单位或个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3. 咨询方式:

  •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日8:00-17:30)
  • - 政策咨询可访问[烟台人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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