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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国财政部在4月1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这项备受瞩目的通知正式标志着酝酿多年的税延养老试点正式落地。以下是此次通知的主要内容:
自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将率先实施这一试点计划,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对于个人而言,最大的利好在于可以享受到税前抵扣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个人可税前抵扣的额度为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之间的较低者。
领取养老金时,其中的25%将享受免税政策,其余的75%部分则按照1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养老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则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无疑为广大人们提供了一个优越的养老规划环境。
解读
虽然可税前抵扣的额度略低于市场预期,但这一政策仍为广大民众带来了实质性的福利。对于年收入低于20万的人群,他们可以享受的抵扣额度为收入的6%(不到每月1000元)。而对于年薪超过20万的人群,则可全额享受每月1000元的额度,预计每月可递延税收约为250元。
此次政策规定,养老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税,这符合国际惯例,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优越的养老投资环境。而在领取养老金时,25%的部分免税,75%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计税,相当于实际的税率为7.5%,这一政策符合市场预期,为人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从短期看,这一政策带来的保费增量和新业务价值增量相对有限。在全国执行后,预计每年净增量保费约为900亿元,占2017年寿险行业保费的2.8%。由于细则未明确具体的产品形态,产品指引将随后发布,因此短期对新业务价值的贡献有限。
从长远来看,这一政策对保险行业意义重大。随着时间和政策的深入实施,长久期、高稳定性的养老资金将持续流入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并随着可抵扣额度的提升和中国个税系统的改革,增量规模有望持续提升。
风险提示
任何政策的实施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此次税延养老试点的风险主要包括:参与纳税的人口数量低于预期,以及政策实施的效果不如预期。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密切关注,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虽然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但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