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岁已高,尤其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他们拥有选择加入农转非养老保险的权利。若他们自愿,可按每人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对于那些尚未达到75周岁的老龄人员,他们还可以根据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一年(不足一年的也按一年计算),额外增加1300元的保险费。这一政策真正体现了对农转非人员的关怀。
在土地被征用的现实背景下,许多人群因此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农转非养老保险的出台,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这一保险制度确保了他们在失去土地后,依然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于农转非老龄人员,若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不幸离世,其死亡待遇将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来处理。除此之外,已支付的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之外的农转非养老保险余额,将会被一次性退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对于那些年龄在50至60周岁之间的男性,以及40至55周岁的女性原征地农转非人员(“4050”人员),如果他们自愿,也可以按照特定的标准加入农转非养老保险。具体来说,每人需一次性缴纳41000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值得一提的是,“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若未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将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他们将按月领取最低基本养老金,并且在年满70周岁后,还能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的待遇。
农转非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无疑为农转非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这一政策让他们在最需要保障的时候,感受到了政策的温暖和关怀。无论是老龄人员还是“4050”人员,都能从中获得最大的利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享受应有的养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