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辽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有重大变化

辽宁省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这一重大举措,标志着该省的养老保险制度向着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一变革,无疑为辽宁的养老保险制度赋予了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收统支,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其提升统筹层次的必然趋势。养老保险的基本原理遵循大数法则,统筹层次的提升,意味着制度的覆盖范围更广,参保人数越多,制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也就越强。省级统收统支的制度,能够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基金的安全,从而更加牢固地筑起养老保险的“安全网”。

在“统收”方面,全省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将按期全额归集至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每一分钱都得以合理、有效地利用。而在“统支”方面,全省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将由省里统一拨付到各个市,由各市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保每一笔支出都准确无误,真正惠及每一位参保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基金统收统支,并不会增加参保单位和人员的缴费负担,更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和待遇。对于广大退休人员来说,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省、市、县(市、区)将共同承担起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责任。通过完善政策、扩大参保覆盖面、科学编制预算等多种手段,能更好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与此省级统收统支并不意味着省里会大包大揽。市、县(市、区)仍需做好政策执行、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待遇核发、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等工作。如果因为非政策性因素导致短收、超支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将由当地承担。

基金统收统支还将带动全省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的全面统一,为参保人员带来更为便捷的权益保障。全省将建立统一的运行情况监控体系,对运行异常和违规行为进行精准识别定位,提高集约化、精准化管理水平。通过省级集中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将有效推动养老保险业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型,不断增加便捷化服务供给,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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