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下午的市常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了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重要事项,其中包括《东莞市困难家庭二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提高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员养老待遇等。会议的成果,不仅仅体现在纸墨之上,更关乎每一个市民的切身利益。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在原有的基础上,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进行了养老待遇的提升。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对我市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根据新政策,不满75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5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加发100元;而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将加发150元。这一举措,无疑为我市的老年人送去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困难家庭二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对那些在经历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核对以及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家庭进行进一步的救助。根据新办法,困难家庭二次医疗救助的起付标准为700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将享受到更高的救助比例,他们的个人负担总费用将按80%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等也将根据各自的情况得到相应的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这一政策将为那些困难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缓解。
会议还确定了一批2020年的规章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这些计划将作为市2020年度的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其中,拟纳入2020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和预备项目若干;而《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则被纳入我市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这些立法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的法制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我市对市民的深切关怀,也展示了我市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决心和成果。相信在市委、市的领导下,我市将不断推出更多惠及市民的政策,推动我市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