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养老机构中老人摔倒导致的伤亡纠纷问题,我省已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近日,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手,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这一创新举措旨在给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在意外摔倒等事故中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该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对全省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群体的关爱与尊重。今年,我省新建敬老院237所,新增床位2万张,省级财政更是拨出8320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补助。这一保险制度的推行,无疑是对这些敬老院建设成果的有力保障。
据了解,该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将采取政策引导、补助、多方参与的模式进行推进。养老机构作为缴费责任主体,将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实行保费低标准,赔付简单化。这样的设置旨在减轻养老机构的负担,使其能够更无后顾之忧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该保险制度将秉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同时充分彰显其公益性。我省将鼓励和支持老人根据实际情况购买补充保险,以增加意外伤害保障和公益性条款,但保险费用将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于2014年底前实现辖区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他们将通过预算、福彩金安排等多种方式有效落实参保缴费资金。对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社会福利院,省级福彩公益金将给予一定的参保费用补助。
这一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更是对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力推动。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养老服务将更加完善,老年人的生活将更加安心、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