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在金秋的十一月,中国迎来了其社保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在十五日(周五)公布的三中全会决定中,勾画了中国未来七年社保改革的蓝图。在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框架下,对现行社保体系的缺陷与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预示着下一步的改革将精准地解决这些问题。
这场改革的声音被清华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第一时间内响亮地回应。他表示,若决定中的原则得以落实,中国的社会保障将翻开新的篇章,公平、可持续与流动性将成为其显著特征。
这份决定旨在建立更为公平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基本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了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对于完善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政策,以及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统筹发展等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决定还首次提出了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策略,并研究了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
杨燕绥解读了决定的内涵。他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保费率过高,不仅抑制了就业,也使得社保缴纳变得困难。适当降低社保费率,不仅能够促进就业,也能为社保基金打下更坚实的基础。决定中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权责,改变了过去权责不清的局面。
决定还明确提出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这意味着中央将负责基础养老金的收支平衡。而决定中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规定,也为社保基金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杨燕绥特别强调,决定首次提出了养老金精算平衡的原则。这不仅要求对养老金进行长期规划,还要根据老残供养的长期风险特征进行财务风险的测算。基于这一原则,决定还研究了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并健全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以确保参保人的权益。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待遇差距的问题,决定并没有采用“并轨”的表述,而是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杨燕绥认为,决定中提出的调整机制对于保障各类人员的生活风险非常重要,尤其是农民和城市居民的过低养老保险水平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的依据。
这次的三中全会决定为中国社保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场改革中,中国将努力实现社保的公平性、流动性和可持续性,为每一个公民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