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指南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布了重要消息,《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正式出炉。对于全省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工资上限设定为19335元,而缴费工资下限则为3368元。这一政策为接下来的社保缴费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与此为了更贴合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省人社厅、税务局联手印发了《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针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他们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拥有多达十二档的缴费工资基数选择,从3368元到19335元,每一档都对应不同的缴费金额。这一设计充分考虑了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让每一个灵活就业人员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9号),对于因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选择暂缓缴费。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月份,只要在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仍可累计计算,期间不会加收滞纳金。这无疑是一个人性化的设计,给予了困难群体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应对经济压力。
对于那些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朋友们,需要注意的是,从2021年1月1日起,不得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缴费的信息,可以访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或江苏人社,所有细节尽收眼底。
这份详尽的指南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清晰的缴费方向,既保证了他们的权益,也让他们对未来的规划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