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养老保险新政策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山西省为城乡居民提供了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旨在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的一种适度补充、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如何参加?

只要您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三、关于缴费档次和补贴

补充养老保险设有五个缴费档次: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进行补贴。例如,缴纳200元可获得70元的补贴,缴纳5000元可获得600元的补贴。但请注意,当年不缴费的不予补贴,补缴部分也不享受补贴。

四、个人账户设置

为每个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了终生记录的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所有收益和利息。

五、何时可以领取待遇?

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六、65岁以上的居民如何参加?

对于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居民,无需缴费即可直接按月领取补贴。如有补缴意愿,可一次性补缴,但补缴不享受补贴。注意,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补缴事项。

七、制度实施时未到65周岁的居民怎么办?

对于未到65周岁的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或按年缴费,累计不少于15年。

八、亡故后的处理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已开始领取待遇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九、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补贴和集体补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高龄人员会有额外补贴。集体补助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决定。

十、正常缴费群体的缴费方式和时间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通过多种渠道缴纳费用。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的人群(60周岁以下)必须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然后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的集中期在2021年1月至6月。

山西省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保障选择。希望大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为自己的未来添加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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