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党中央已确立建立“三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但目前各支柱的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基本养老保险独揽大局,企业年金发展步伐稳健但尚显缓慢,而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则刚刚起步。为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既要解决眼前的问题,也要进行长远的制度设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如免税、延期征税等。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石,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互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特别是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它鼓励个人自愿购买年金保险,为养老资金提供长期积累,并可通过商业保险防范养老风险、享受养老服务。

面对我国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降费的需同步设计第三支柱的税优政策。减税降费政策已实施多年,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制度降费率和降费基是一个长期制度安排。应理顺养老保障体系中与市场的关系,将降费与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相结合,统筹考虑。

二、养老保障的三个支柱之间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需要建立跨部门的高层决策和协调机制。三个支柱的实际运作和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如果没有统一的决策和协调机制,将难以有效调配资源。需要一个横跨多个部门的高层决策体制来推动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

三、应尽快过渡到个人综合所得税制,以扩大第三支柱的覆盖面。个人综合所得税制是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动力源。在综合所得税制下,第三支柱的账户持有人可以随意购买税优型养老产品,一人购买可带动全家,这将成倍地扩大第三支柱的覆盖面。

关于深化扩大税延商业养老险改革试点的建议:

一、在突出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的基础上,应尽快扩大税延商业养老险的试点或直接推向全国。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计划应满足投保人对养老资金安全性、收益型和长期性的管理要求。保险业作为养老金的先行者、主力军,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可以有效满足群众的养老保障需求,服务养老金体系建设。

二、鼓励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保险公司应发挥自身优势,推出更多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养老保险产品,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养老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保险公司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普及养老保险知识,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商业养老保险中来。

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保险公司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深化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和产品创新,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为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注入更多活力。保险业先行先试养老金第三支柱深化推广建议

保险业在养老金体系中的支柱作用日益凸显,对于其深化推广及扩大试点,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力支持并推动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先行先试,并加快其扩大试点或直接推向全国。只有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我们才能获取更多信息,以更快速的方式完善制度设计,让更多民众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针对税延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我提议:

1. 去除6%的比例限制,提高税延养老保险的税前抵扣标准,允许个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更高的交费额度,并为超额部分制定更加灵活的个税抵扣政策。

2. 在投资收益领取阶段,建议免征个人所得税,以进一步提高制度的吸引力和优势。

三、我强烈建议扩大试点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在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背景下,将试点政策适用于所有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居民纳税人,以进一步激发大众对税延养老保险的参与热情。

四、简化税收递延抵扣手续,以消除流程繁琐带来的参与壁垒。建议实施定额制税前列支,以适应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情况,并简化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流程。

第三支柱发展配套建议:

一、针对超长期债券等符合养老资金长期需求的投资专项政策,我提出以下建议:

1. 鉴于养老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应研究制定更适应养老资金的长期投资策略。

2. 鉴于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债券的短缺现状,建议加大定向长期债券的发行力度,以满足养老业务的需要。

二、建立个人养老金的“自动加入”机制,以提高参与率。在现有的税收征缴和管理方式下,通过用人单位代理员工办理加入第三支柱的相关手续,有助于制度的推广和市场的开拓。

三、打通第一、第二、第三支柱之间资金流动的渠道。三者虽然各有特色,但存在个人账户的共通性。建议研究并制定策略,打通三者之间的资金流动渠道,为民众提供更加灵活和多元的养老金管理方式。

通过上述建议和措施的实施,我们有望构建一个更为完善、高效、富有吸引力的养老金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民众。构建一座对接桥梁,让三大支柱更加紧密融合。如何提升第三支柱的适用性和参与率?关键在于建立一种有效的对接制度。为此,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让参保人的个人养老金得到更加灵活和高效的管理。

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我们允许他们将自己的第一支柱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顺畅地转移到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这样的转移过程不仅简单方便,而且能够进一步拓宽养老金的来源渠道。而最令人期待的是,这些转移后的资金将被允许进入市场化投资管理的轨道,让养老金的投资回报更具潜力。

对于那些离职人员,他们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归属个人的资金也应该得到灵活处理。我们应该允许他们将这部分资金顺利转移到第三支柱,确保他们的养老金来源不受工作变动的影响。这样一来,不仅保障了个人权益,也提高了第三支柱的吸引力。

对于那些所在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员工,他们同样应该享有平等的养老金待遇。为此,我们提议将给予个人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进行转移,并将其叠加到个人养老金中。这一举措不仅能够平衡各方的利益,更能有效提高第三支柱的参与率。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打破传统壁垒,让三大支柱之间的对接更加流畅。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第三支柱的适用性和参与率,更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一次优化。我们期待这样的改革能够真正落地生根,让每一个参保人都能够从中受益,共同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养老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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