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税新规 缴补充养老保险可减个税

昨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自今年开始,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金将在暂不征税的情况下进行缴纳,而等到职工退休领取时再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改变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它预示着更多的企业将会为职工缴纳年金,从而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天津市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政策进行了解读。在此之前,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的年金在缴纳环节需要单位代扣代缴个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为职工缴纳年金的积极性。新的政策规定年金个税缴纳将延迟到职工退休环节,这意味着企业和事业单位在缴纳职工年金时无需再缴纳个税,从而减轻了这部分劳动成本。对于职工来说,他们将在退休后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税,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激励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推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

据了解,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类似于公积金制度,职工个人缴纳多少,单位就会为你缴纳多少。尽管职工当月的工资会因为扣除部分年金而减少,但在退休时,他们却可以领取双份的退休金。这一政策的出台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普遍欢迎。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企业老总告诉记者,他们将在明年改进职工的奖金办法,并在10年以上的职工中推行年金制。通过减税不减标准的方式,将结余下来的税收成本用于职工年金的支出上。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职工的养老金收入,还可以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发展。

对于个人而言,如果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了年金,那么每月所纳个税的税率也大多会降低。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累计税率征收的,因此收入低的个人适用的税率也相对较低。例如,对于每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的个人来说,根据新政,他每月可以有200元的年金缴费暂不计征个税,而单位为他上的那部分也暂时不用缴税。这意味着他需要缴纳的个税肯定会减少。这一政策无疑为个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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