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银行代扣缴费时间调整及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的通知
尊敬的沈阳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和参保单位:
为了配合税务部门的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切换工作,我们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银行代扣缴费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养老保险银行代扣缴费时间的调整
1. 原定于12月18日的银行代扣缴费业务将提前至12月10日进行。
2. 对于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未缴费且有补缴意愿的人员,需在12月15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缴费核定,并及时存足资金,确保银行在12月15日前成功扣缴。
3. 对于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未连续缴费以及新老缴费基数差额未缴纳人员,将继续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扣缴,也请及时存足资金,确保成功扣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按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关于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的补充说明
我市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将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进行系统切换。针对近期网上关于系统切换期间业务办理的不实信息,我们做出以下说明: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 系统切换期间,我们将暂停线上业务办理。在此期间,相关业务将全部转为线下办理,请前往参保所在地的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
请大家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我们理解这次调整可能会给大家带来不便,为此我们深感歉意,并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以上通知的来源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希望大家能够充分了解并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这次通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和参保单位能够及时了解业务办理的动态,以便更好地安排自己的时间和行动。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切都会顺利进行。
再次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