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养老金发放平稳运行,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随着7月31日的钟声敲响,喜讯传来:截至6月底,辽宁省为全省的755.6万离退休人员足额发放了养老金,这标志着全省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正在平稳运行。这一成就的背后,是省财政厅及其相关部门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
资金筹措是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关键。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社会保障的重点目标任务,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三抓落实”专项行动。通过各部门的协同努力,截至6月底,辽宁省基金保费收入达到了531.4亿元,完成了全年计划的半程任务。各市上缴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达31.8亿元,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佳绩。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各类资金达1348.2亿元,确保了养老金的及时发放。
今年,辽宁省养老金发放的任务尤为繁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辽宁省按照总体4.5%的比例标准,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这一政策得到了省财政厅的积极响应和配合,他们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迅速下达资金。在7月1日前,辽宁省成功地将离退休人员上半年的养老金提标部分全部拨付到位,这一调整工作如期完成,赢得了广大离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除了资金筹措和发放工作外,辽宁省还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今年,他们加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的建立步伐,联合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开展打击和防范社会保险领域的欺诈骗保行动。这一行动对不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未来,省财政厅将继续秉持“过紧日子、让人民过好日子”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工作,确保全省全年企业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他们将围绕“三落实”的有关要求,巩固和完善相关制度,为广大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辽宁省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