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人群及条件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
2010年制度实施时已满45岁(1965年前出生)且缴费不满15年者,可在60岁时一次性补缴至15年。
2025年2月28日前年满60岁但缴费不足者,需延缴至65岁后方可补缴剩余年限。
2. 灵活就业人员
盖州市明确1971年出生的女性(2004年后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可申请社保补贴,需提交就业困难认定表、身份证等材料。
2025年底前断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但需满足2011年前参保或特殊工种等条件。
3. 特殊群体
国企老职工、下乡知青凭档案材料可免滞纳金补缴。
因单位欠缴导致中断的职工,可要求单位补缴(含滞纳金)。
二、补缴流程与费用
1. 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提交申请,需上传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
2. 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户籍地社保局窗口办理,城乡居民补缴需填写《补缴申请表》并现场缴费。
3. 费用计算
补缴金额=基数×20%×补缴月数(如按社平工资60%计算,补缴15年约需12.96万元)。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城乡居民补缴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请,逾期可能关闭通道。
年龄分段:女性55岁后补缴需满足实际缴费12年且近5年有3年缴费记录。
转入居民保险:若职工社保无法补足,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待遇较低。
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尽快办理,避免错过政策窗口期。具体操作可咨询盖州市社保局或登录[营口市人社局官网]查询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