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检费用报销
1. 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产检
参保职工在肇庆市内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符合规定的费用按100%比例报销,且不设支付限额。
需提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选定后原则上不可变更,特殊情况需提交证明申请变更。
2. 异地备案产检
经备案后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例,按实际费用100%报销(不超过限额)。
3. 未及时记账处理
若未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可在分娩后提交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按实际费用结算(不超过对应限额)。
二、分娩费用报销
1. 住院分娩费用
顺产(阴式分娩)最高支付2300元,难产(剖宫产)或多胞胎最高0元,实际费用低于标准按实支付。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备案的市外机构按100%报销;未备案的市外机构按80%报销。
2. 合并症/并发症费用
分娩住院期间合并症(如产后出血、产褥感染等)的医疗费用,符合目录范围的按100%或80%比例报销。
3. 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发放(顺产98天,剖宫产增加15天)。
三、其他关联补贴
营养补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一次性分娩营养补贴,标准为年平均月薪的25%-50%。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人工流产、结扎术等,按项目标准报销(如放宫内节育器200元/例)。
四、办理流程
1. 所需材料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出生证等。
2. 申报时限
需在生育或手术后1年内申报,逾期不予支付。
注意事项
职工未就业配偶可参照城乡居民医保标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费满2年方可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重新计算。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可咨询肇庆医保经办机构或访问[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