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社保知识 2025-09-03 06:50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法律强制性规定

1. 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

《劳动法》第72条和《社会保险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任何形式的放弃协议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 协议无效性

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声明或协议,该协议因违法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补缴责任,并可能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

二、对双方的后果

  • 用人单位风险
  • 需补缴社保费用及滞纳金(罚款可达应缴额的1-3倍);
  • 员工发生工伤、疾病时需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 员工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
  • 员工权益损失
  • 丧失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
  • 若以“未缴社保”为由维权,可能需返还已领取的现金补贴。
  • 三、实务建议

    1. 用人单位

  • 依法缴纳社保,不可接受员工放弃要求;
  • 若员工坚持不缴,应通过书面沟通留存证据,但仍需履行法定义务。
  • 2. 员工

  • 拒绝签署放弃协议,及时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注意:即使主动放弃,后续仍可要求补缴。
  • 如需进一步法律协助,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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