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补缴社保政策

社保知识 2025-09-04 01:38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补缴条件

1. 军龄视同缴费:2012年7月1日前退役的军龄可直接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之后退役的需将军龄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 断缴补缴:退役后出现社保断缴或欠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且免收滞纳金。

3. 最低年限不足:若补缴后仍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足至15年。

二、费用承担

  • 单位部分:由原单位负担;若单位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
  • 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低保或特困人员可申请地方补助。
  • 财政补助: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分担,缴费基数按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 三、办理流程

    1. 材料准备:身份证、退役证明、户口本等。

    2. 登记申请: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军龄并提交补缴申请。

    3. 审核办理:事务部门审核后,协同社保机构完成参保和补缴手续。

    四、特殊情况处理

  • 灵活就业:可到户籍地或营业地社保部门以个人身份参保补缴。
  • 医保接续:缴费年限不足需延时补缴,确保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 五、注意事项

  • 政策细节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线上办理渠道(如微信)也可用于部分补缴业务。
  • 如需进一步了解操作细节,可参考以下视频指南:[退役军人社保补缴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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