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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保转出 天津社保转移流程
社保知识 2025-09-05 06:46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社保转出流程
1.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3. 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 完成转移接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并审核,符合条件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5. 转出条件:养老保险转出条件以异地社保机构审核为准,如果已经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者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并且异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联系函的,均可办理转出。
社保转入流程
1. 确认受理条件:
2. 准备材料:
3. 办理方式:
注意事项
1. 办理时间:每月1-15日可向社保局提交转入申请
2. 办理进度查询:可在资料提交社保局3个月后登陆天津社保网查询合并情况
3. 对于因转出地无法提供有关材料造成无法转移的缴费年限和金额进行退回处理
4. 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社保卡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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