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社保知识 2025-09-05 08:0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档案接收单位

1.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可转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 已就业毕业生

  • 非公单位就业:转至单位注册地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央企/国企就业:转至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 二、档案转递方式

  • 邮寄要求:需通过“EMS标准快递”或机要通道,使用专用档案封套并加盖院校骑缝章。
  • 转递地址示例
  •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5号楼裙楼(邮编300190)。
  • 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行政审批中心(塘沽片区)等。
  • 三、办理流程

    1. 存档登记:关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完成在线存档登记。

    2. 查询存档状态:通过公众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存档编号及服务地点。

    3. 现场办理:持身份证至指定地点或提前预约。

    四、注意事项

  • 集中接收期:7-9月为高峰期,EMS邮寄需查询单号,机要件需等待30-45天。
  • 严禁个人保管:档案必须由学校或单位转递至正规机构。
  • 五、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6555-878。
  • 滨海新区:塘沽片区、汉沽片区。
  •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或拨打上述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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