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实施日期
公积金 2025-09-04 09:26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的劳动权益保障与特殊关爱
自1994年12月9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发布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并于次年即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规定,如同其名字所示,是为了特别保护那些介于未成年与成年之间的劳动者,也就是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在总共十三条的详尽规定中,明确禁止他们从事包含矿山井下工作、接触放射性物质等在内的高危劳动共十七类。这是对青少年劳动权益的明确保障,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工特殊群体的深切关怀。
在这一规定下,用人单位必须对未成年工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办理《未成年工登记证》。并且,在上岗前、工作满一年以及当他们年满十八周岁时,都需要进行专项健康检查。这不仅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更是对未成年工健康的关怀。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未成年工在符合健康条件的情况下从事适合他们年龄和身体状况的劳动。
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两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后者是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各项权益的综合性法律,而前者则是针对劳动领域的未成年工进行的专项规章。尽管两者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但侧重点和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标准也在不断提升。最近的更新是在2016年11月29日,已经形成了包含体检、登记、监管的全流程保护机制。这显示了社会对于未成年工权益保障的越来越重视,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对于青少年权益的关怀与坚定保障。
上一篇:随身办查社保缴费随身办查社保缴费清单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