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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公积金 2025-09-11 05:03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休假资格

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除外。

2. 休假天数

  •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 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 满20年及以上:15天
  •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3. 特殊情况处理

  •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或病假超规定期限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 野外地质勘察、远洋科学考察等特殊任务可跨年度安排休假。
  • 寒暑假因工作未休的,单位应补足年休假天数。
  • 4. 工资报酬

    单位未安排休假的,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发放。

    5. 争议解决

    争议按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6. 管理要求

    单位需制定年休假计划并公示,加强考勤管理。违规单位需限期改正或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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