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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管理条例 年休假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公积金 2025-09-12 01:19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的职工,需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二、休假天数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2. 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3. 满20年以上:15天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三、特殊情形

1. 不享受年休假:已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事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未扣工资)或病假超规定时长;

2. 新入职/离职职工: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不足1天不享受。

四、休假安排

  • 单位需统筹考虑职工意愿,可集中或分段安排(一般不超过3段);
  • 确因工作需要可跨1年度安排,否则需支付300%日工资报酬。
  • 五、违规处理

    单位未安排休假且未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加付赔偿金。

    提示:具体执行中,劳务派遣职工、非全日制用工等另有特殊规定。建议与单位协商或向劳动部门咨询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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