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视同缴费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社保基金 2025-09-15 06:33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1992年10月1日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这段时间虽未实际缴费,但可合并计入退休资格条件。

2. 计算方法

  • 过渡性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为:

    `视同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指数 × 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1%`。

    例如,1992年10月前有10年工龄,则过渡性养老金为10年×1%×月平均工资。

  • 合并计算
  •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后,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

    3. 具体规定

  • 北京市的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日期为1995年,但1992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为主要认定范围。
  • 视同缴费指数通常按1计算,具体需根据政策调整。
  • 4. 示例

    若某职工1985年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前有7年工龄,2025年退休时:

  • 过渡性养老金 = 7年 × 1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1%。
  • 与实际缴费部分(如个人账户余额÷139)合并发放。
  • 注意事项

  • 视同缴费年限需经社保部门审核确认,非所有工龄均符合条件。
  • - 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北京市社保平台]查询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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