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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确立劳动关系
社保基金 2025-08-25 03:52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核心标准
1. 主体资格合法性: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劳动者需年满法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
2. 人身隶属性: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约束,服从工作安排和考勤管理;
3. 业务相关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应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未签劳动合同时的认定依据
当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可参照以下凭证认定劳动关系:
三、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建筑行业等特殊用工形式,最高人民法院明确:
1. 违法分包情形下,发包方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 承包方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动者可同时起诉发包方和承包方;
3. 个人承包者(如包工头)招用的劳动者,应认定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四、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应优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提起诉讼。仲裁时需注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便双方签订的是"承包协议"、"合作协议"等名义合同,只要实际符合劳动关系特征,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建议劳动者注意保存日常据,用人单位则应规范用工管理,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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