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疾补充保险下月可刷社保卡报销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重疾补充保险)取得重要进展,令广大市民欣喜不已。自本月起,这一备受关注的保险计划将正式进入待遇赔付阶段,为参保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保障。
自12月1日起,深圳市的参保人们将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享受到便捷的待遇赔付服务。只需通过社保卡,住院或购药时即可实现即时结算赔付。对于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若符合赔付条件,平安保险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保人,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赔付。
深圳市人社局负责人明确表示,重疾补充保险是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障。参保人的社会医保状态必须保持连续,以确保他们能够享受重疾补充保险的各项待遇。
这款保险计划为参保人提供了两项重要的保障待遇。对于住院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支付和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的费用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部分将由平安保险承担70%,并且不设上限。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平安保险将支付70%,最高可达15万元。
为了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只需刷卡,即可实现即时结算赔付。对于20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参保人可以选择网点申请现金赔付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同样,自费购买药品的参保人也可以前往社保经办网点的平安保险窗口申请现金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重疾补充保险的个人参保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24时。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若需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应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现金理赔。住院医疗费用的理赔则应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现金理赔通常在窗口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复杂或特殊的理赔情况,可能会延期10个工作日。
这项重要的保险计划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全面的健康保障,希望大家能够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一计划,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也希望大家能够关注自己的社保状态,确保连续参保,以便享受更多的保障待遇。让我们共同期待重疾补充保险为深圳市民带来更多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