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协议写着放弃社保

社保基金 2025-09-02 17:1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用工协议中约定"放弃社保"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法定义务。以下是关键要点分析:

一、法律强制性规定

1. 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该义务不因协议约定而免除。即便劳动者书面承诺放弃,用人单位仍需补缴社保并可能承担滞纳金。

2. 协议无效的司法认定

法院普遍认定此类协议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的无效情形。典型案例显示,即便员工主动提出放弃,企业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法律风险

1. 补缴与处罚

  • 需补缴全部欠缴社保费用
  •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 可能面临1-3倍罚款
  • 2. 额外赔偿责任

    员工可主张: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社保待遇损失赔偿
  • 医疗费、养老金等实际损失
  • 三、实务建议

    对劳动者:

  • 拒绝签署放弃协议,保留工资凭证等劳动关系证据
  • 通过社保局投诉或劳动仲裁维权
  • 对企业:

  • 依法全员足额参保
  • 不得以现金补贴替代社保
  • 劳务外包情形仍需确保社保缴纳
  •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案例中法院可能根据过错程度判决劳动者分担部分滞纳金(如承担60%),但这不改变协议本身的无效性。社保制度具有公共利益属性,任何形式的放弃约定均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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