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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社保基金 2025-09-10 09:11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必备条款
1. 用人单位信息: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明确合同起止时间或工作项目期限;
4. 工作内容与地点:具体岗位职责及工作场所;
5. 工作时间与休假:包括工时制度及休息休假安排;
6. 劳动报酬:工资标准、支付方式等;
7. 社会保险:依法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8. 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护措施;
9. 其他法定事项:法律法规要求纳入合同的内容。
二、可协商约定事项
除必备条款外,双方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补充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该条款对比《劳动法》原七项必备条款,新增了用人单位/劳动者详细信息、工作地点、休假等,删除了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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