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

社保基金 2025-09-13 01:21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基本解除规则

1. 双方可随时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无需说明理由。这种灵活性是非全日制用工的核心特征。

2. 无需经济补偿: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暴力胁迫等),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损失。

二、特殊情形处理

  • 违法解除:若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如歧视性辞退),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工伤情况:即使是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待遇与全日制相同,用人单位未参保的需自行承担赔付责任。
  • 三、操作流程建议

    1. 通知形式:口头或书面通知均可,但建议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

    2. 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完成交接,用人单位需结清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

    四、注意事项

  •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可同时与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合同形式可为口头协议,但书面合同更利于维权。
  • 如需进一步维权,建议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咨询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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