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法第49条规定内容

社保基金 2025-09-14 06:39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具体情形和程序。根据该条款,用人单位若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可在收到裁决书30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 适用法律错误: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存在明显错误;

2. 无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 程序违法:仲裁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

4. 证据伪造:裁决所依据的证据系伪造;

5. 隐瞒关键证据: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 仲裁员不当行为: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或枉法裁决行为。

法院经审查核实后,若认定存在上述情形,应裁定撤销裁决。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原裁决即失效。需注意的是,该条款仅赋予用人单位申请撤销权,劳动者不直接享有此项权利。

该规定既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纠错渠道,也通过诉讼程序保障了劳动者的后续救济权利。

Copyright © 2019-2025 www.csshebao.com 长沙社保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长沙社保查询,个人社保缴费,长沙社保网,社保卡,社保个人缴费,社保缴费基数,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