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养老保险计提 工伤养老金

养老保险 2025-09-16 02:41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工伤保险费用计提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总工资和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需注意:

1. 必须当月计提不得跨月

2. 职工个人不承担缴费

3. 未缴纳将面临行政责令整改

二、工伤职工养老保险特殊政策

对于1-4级工伤职工,安徽省规定明确:

1. 退休前可协商继续参保,缴费基数以伤残津贴为准并执行"保底限高"原则

2. 达到退休年龄后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伤残津贴

3. 领取养老金后停发伤残津贴,待遇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

三、缴费基数确定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工资挂钩,具体分三档:

  • 工资>社平300%:按300%缴纳
  • 工资<社平60%:按60%缴纳
  • 中间值:按实际工资申报
  • 工伤导致的工资变动会相应调整基数,但不会自动适用最低基数。若单位未参保,则赔偿按社平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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