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 2025-09-17 02:29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服刑期间社保处理

  • 服刑期间(含拘役、有期徒刑)不能缴纳养老保险,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 原有社保账户会保留并继续计息,但家属违规代缴无效
  • 缓刑/监外执行人员若未解除劳动关系可继续缴费
  • 2. 养老金待遇

  • 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刑满后按原标准恢复发放
  • 缓刑/管制/监外执行人员可继续领取养老金但不参与调整
  • 服刑期间去世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 3. 刑满后补缴

  • 刑满释放后可重新参保,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 需携带身份证、释放证明到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
  • 公务员等特殊职业人员同样适用补缴政策
  • 需注意:服刑期间的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计算,达到退休条件时按实际缴费年限核定养老金。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Copyright © 2019-2025 www.csshebao.com 长沙社保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长沙社保查询,个人社保缴费,长沙社保网,社保卡,社保个人缴费,社保缴费基数,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