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身故养老保险提取

养老保险 2025-09-20 01:10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个人账户继承

参保人员(含在职和退休)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全额继承。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齐全可即时办结。

二、遗属待遇标准

1. 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湖南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 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分档计算:

  • 缴费<5年:3个月基数
  • 5-10年:6个月基数
  • 10-15年:9个月基数
  • 超过15年每多1年加发1个月(最高24个月)
  • 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保证9个月。

    三、办理方式

    1. 线上办理:通过"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需上传死亡证明并电子签名;

    2. 线下办理:携带死亡人员身份证、火化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特殊说明: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遗属待遇总额不超过个人缴费总和(灵活就业人员按个人账户部分计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故的,个人缴费部分同样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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