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划到省直单位

养老保险 2025-09-20 01:45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及省属事业单位。例如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等省级直属机构。

2. 中央驻地方单位:驻本省的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

3. 特殊单位:如驻宁部队原已参加省级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事业单位(非民政安置人员),暂纳入省直参保范围。

缴费标准

  •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6%缴纳,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代扣代缴。
  • 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
  • 经办流程

  • 通过全省统一的网上系统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交单位及人员信息材料。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通过支付宝等平台申请,需注意转入/转出险种一致性。
  • 注意事项

  • 跨统筹范围转移时,单位缴费部分按12%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移。
  • - 职业年金转移需单独确认,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流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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