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享受养老保险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关系

养老保险 2025-09-20 01:50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享受待遇

  • 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 此时需以劳动者实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 2. 非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享受待遇

  • 若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如缴费年限不足)导致无法享受待遇,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形成劳务关系
  • 部分地区可能直接认定为劳务关系,尤其是用工关系建立时已超退休年龄的情形
  •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重点审查未享受待遇的具体原因是否与用人单位相关。例如新疆高院(2022)新民再229号判决明确,对马某因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待遇的情形,最终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武汉中院对类似案例则因劳动者超龄入职且无用人单位过错,判定为劳务关系。

    需注意,即使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双方明确约定为劳务关系且无用人单位过错,法院可能驳回劳动关系主张。建议劳动者保留社保缴费记录、用工协议等证据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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