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养老保险返还

养老保险 2025-09-21 03:2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个人账户继承

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含利息)可由法定继承人全额继承。若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则退还全部账户余额;若已领取养老金,则退还剩余未领取部分。需注意,单位缴纳的统筹账户部分不可继承。

2. 额外补助待遇

  • 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通常为2-3个月标准。
  • 抚恤金:一次性发放给配偶、子女等亲属,金额与缴费年限、工资水平挂钩。
  • 其他补助:如家属符合低保等条件,可能享有额外补贴。
  • 3. 办理流程

    继承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当地社保机构申请:

  • 死亡证明、火化证(如有)
  • 继承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书)
  • 经办人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
  • 特殊情况说明:

  • 出国定居或丧失国籍的职工,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统筹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含补贴)可全额退还。
  • 建议提前规划继承事宜,避免因未指定继承人或材料缺失导致资金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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