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工养老保险补交

养老保险 2025-09-22 03:03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补缴条件

1. 单位原因导致的少缴/漏缴:因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或缴费的,可申请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保费,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证明材料。

2. 社保法实施前参保人员(2011年7月1日前):

  • 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时,需先延长缴费5年;若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3. 社保法实施后参保人员:需按月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不可一次性补缴。

    二、补缴材料

  • 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
  • 《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
  • 单位书面申请(单位补缴需提供)。
  •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审核: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核定补缴金额;

    2. 缴费:通过税务部门指定渠道完成缴费;

    3. 待遇领取:补缴完成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度补缴中断费用;
  • 政策差异:具体补缴基数和比例需以唐山社保局通知为准。
  •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咨询[唐山市社保中心]或拨打12333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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