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征地养老保险补偿

养老保险 2025-09-23 04:0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基本补偿标准

1.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类型不同,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人数计算,标准为2.75万元/人。

3. 青苗补偿费:依据《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执行。

二、养老保险筹资标准

  • 全额抵缴:最低筹资标准为158080元(2025年执行),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80×90%。
  • 不抵缴:最低筹资标准需扣除安置补助费金额。
  • 三、参保条件与方式

    1. 对象范围:2011年后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可直接将补偿费转为养老保险费;2010年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申请补缴。

    2. 补缴规则

  • 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可补缴10年(120个月)。
  • 男70周岁以下/女65周岁以下:补缴至满15年。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社会保障费用由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确保“即征即保”。
  • 补偿标准动态调整,需以批复文件为准。
  •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村组补偿案例,可参考邗江区平山乡槐子村的详细补偿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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