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交齐去世 养老保险死后

养老保险 2025-09-23 04:19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个人账户继承

1. 在职期间去世:若参保人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即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含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全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

2. 退休后去世:若已开始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剩余未领取部分同样可继承。但需注意,退休超过10年且已领完个人账户余额的,则不再返还。

3. 继承范围:仅限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不予退还。

二、其他待遇申领

1. 丧葬补助金:遗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额通常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6个月。

2. 抚恤金: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及当地政策,遗属可领取一次性或按月发放的抚恤金,标准为死者工资的6-24个月不等。

三、办理流程

1. 所需材料: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养老保险手册等。

2. 办理途径:通过原单位或直接向社保机构申请,无单位的由家属至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 需及时申报死亡,多领的养老金需退回。
  • 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或政策细节,可参考以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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