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规定

养老保险 2025-09-23 07:32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转移基本规定

1. 关系随人转移: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养老金待遇按参保地分段计算,退休时由最终待遇领取地统一支付。

3. 账户资金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单位缴费部分(按规定比例)均需转移。

二、转移条件

  • 需在原参保地已停保,且新参保地已建立社保关系。
  • 未达到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前)。
  •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凭证: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 提交申请: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在线办理。

    3. 机构对接:两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资金划转等手续。

    四、注意事项

  • 重复缴费处理:跨制度转移(如城乡居民转职工养老保险)时,重复缴费期仅保留职工养老保险记录。
  • 时效限制:需在退休前办理,无次数限制。
  • 材料准备: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
  •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可通过[国家社保服务平台]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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