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未就业军属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2026-07-01 13:2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参保条件

需满足随军时未就业、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批准共同居住,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 随军前未就业或随军后无收入
  • 随军前已就业但未参保,随军后无收入
  • 虽挂靠劳动关系但实际无收入(报酬低于最低工资)
  • 因军人调动暂未随调等
  • 二、缴费标准

    全国统一缴费基数为0元/月(2020年起实施),个人按8%比例缴纳,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三、办理流程

    1. 材料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军人关系证明、《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

    2. 提交申请

  • 通过部队统一办理,或自行前往社保机构
  • 北京地区需由参保单位或本人到社保中心提交转移申请
  • 3. 转移接续

  • 社保中心向部队发送转移联系函
  • 部队回寄信息表并汇转基金
  • 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
  • 四、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与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原为3000元/6%)
  • 北京需确保社保系统信息与户口本一致,建议退休前2-3个月办理转移
  • 个体经营、正式就业者不可享受此政策
  • 五、待遇享受

    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基本生活补贴及医疗保险,具体标准需咨询部队或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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